所谓商业银行贷款承诺,是指银行承诺在一定期限或一定时间内,按照约定的条件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协议,属于银行表外业务。这是一种直接的信用,承诺在未来的某个时刻继续下去。它可以分为两类:不可撤销的贷款承诺和可撤销的贷款承诺。客户必须为银行承诺但尚未在规定的借款金额内放贷的款项支付承诺费。
根据国内商业银行的一般做法,贷款承诺可分为三大业务:项目贷款承诺、开立信用凭证、客户信用额度。
1、项目贷款承诺
银行的贷款承诺是项目所有者或投资者实施资金以外的其他投资来源的重要依据。根据承诺的内容和形式,可分为:有条件贷款承诺、有约束力贷款承诺(或融资类型投标)。
此外,当一笔银团贷款用于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融资时,牵头银行往往要求参与银行对所认购的贷款份额作出相应的承诺,以确定辛迪加的组成及其各自的贷款份额。在签订正式的银团贷款协议前,所有参与银团的银行须就贷款条款及所达成的协议签署初步协议,以便与工程项目的业主或投资者谈判。因此,这类业务也应对贷款承诺具有约束力。
2、设立信贷证明书
此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应客户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用于参与大型建设项目/工程投标的书面文件,招标人在此期间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根据银行承诺的性质,信用证明分为有条件的信用证明和无条件的信用证明。在有条件信用证书业务中,投标人中标后,银行只在投标人满足信用条件后提供融资支持;在无条件信用证书中,投标人中标后,银行有义务给予投标人融资支持。这类商业银行一般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3、客户给予的信贷额
信贷额度是商业银行按照规定的程序在一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短期信贷支持的定量控制指标。一般商业银行应与客户签订信贷协议。根据相互协议的条款(通常为一年),信贷配额的有效期适用于规定期限内的各种信贷业务,主要用于解决客户的短期流动性需求。根据信贷形式可分为贷款配额、开放信贷限额、发行担保限额、开证行承兑汇票限额、承兑汇票贴现额、进口保理配额、出口保理配额、进口存款限额、出口存款限额等业务品种分限额。其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海关保证金和海上担保可以适当放宽。这些次级配额使得处理短期贷款和其他信贷服务变得更加容易。利用短期贷款等支线是商业银行为企业提供全面、高效服务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