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就业再就业小额贷款申请人除了向贷款银行提交申请表,还需要提交这些资料,包括借款人的基础资料和贷款担保资料。
一、借款人基础资料
借款人分为自然人和小企业或合伙经营实体类借款人。
(1)自然人类借款人
①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或户口证明(婚姻状况为已婚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明材料);
②借款人已婚的,需提供婚姻证明,未婚的由申请人提供未婚证明材料或出具《未婚声明》;③下岗证、失业证、低保证、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等相关证件;
④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或创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承包合同、销售证明、居委会证明等);
⑤在承办行开立的个人结算帐户情况复印件;
⑥所在区县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审查意见材料;
⑦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2)小企业或合伙经营实体类借款人
①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②企业章程或合伙协议;
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材料;
④贷款卡复印件;
⑤吸纳失业人的有关证明(失业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失业保险等);
⑥在贷款行开立的结算帐户资料;
⑦授权征信查询委托书;⑧所在区县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审查意见材料;
⑨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贷款所需的担保资料
(1)保证担保资料
①保证人身份证和户口簿或户口证明(婚姻状况为已婚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明材料);
②保证人已婚的,需提供婚姻证明,未婚的由申请人提供未婚证明材料或出具《未婚声明》;③保证人按《个人资信证明》格式出据的资信证明;
④保证人有高于贷款申请金额1.2倍以上的房产或等值的有价证券证明材料;
⑤保证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章程复印件和保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
⑥保证企业上年度和近期财务报表;
⑦保证企业贷款卡复印件;
⑧保证企业同意担保的法律文书;
⑨保证企业高于申请贷款额1.5倍的不动产依据复印件;
⑩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2)抵(质)押担保资料
①抵质押物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抵质押物价值证明依据;
③抵质押物权属证明相关复印件(个人身份证、企业贷款卡、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
④抵质押物权属人及其共有人同意为贷款提供抵质押担保的法律文书;
⑤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