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化和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促进了互联网与金融业务的深度融合,催生了互联网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依赖征信系统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和产品,交易成本的大幅下降和风险分散将提高金融的包容水平。与此同时,在信息安全和征信权益保护方面的风险和隐患显著增大,这也引起业界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在此背景下,征信业既要顺应大势,实现战略调整和业务融合,又要加强风险防控水平,实现规范可持续发展。
互联网金融发展给征信业带来了新变化。
互联网金融既包括现有金融机构基于互联网技术的业务升级和转型,又包括互联网企业开展的第三方支付、P2P、网络贷款和手机银行等新型业务模式,以移动支付、信息处理和资源配置为三大支柱。其中,信息处理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互联网大数据的作用日益显著,只有对金融消费者交易行为和数据进行充分征集、整理、挖掘和研究,才能做到精准定位和营销。像是在这类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品种丰富的贷款产品可供资金需求方挑选,同时,融资顾问也能根据客户的自身条件,制定出差异化的融资方案,这一切都归功于互联网金融的数据优势,使信息更加对称、透明。如今,互联网金融时代已经到来,征信业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至关重要,将在产品开发营销和风险防范中发挥关键作用。
征信业务需求将快速增长。互联网金融时代,针对金融消费者的精细化营销、个性化服务和批量化处理将成为主要业务模式。这就需要准确掌握服务对象的信用状况、风险偏好和消费习惯,对于征信业务的需求将快速增加。银行类金融机构将在查询信用报告开展信贷业务的基础上,进行商务领域和互联网平台上小微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征集,以拓展金融服务领域。P2P融资、网络小额贷款以及电子商务的开展,必须以交易对象的信用信息为基础,这也将催生大量的征信需求。此外,金融服务和产品的升级还需要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信用评分、行业历史违约率和重要风险预警等高端产品,以有效防范违约风险。可见,征信业将具有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征信机构构成将更加多样化。目前,我国主要有公共征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及其他七十余家社会征信机构。在互联网金融时代,互联网企业和金融机构也将进军征信业,建立新型的征信机构。一种是电商企业组建的征信机构,以阿里巴巴为代表,其依托“诚信通”平台和支付宝已建成的涵盖数十万家企业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开展了网络联保贷款、小额贷款和余额宝等多项业务,具备成立专业征信机构的基础和实力。另一种是金融机构成立的征信机构,如中国平安将成立征信机构,征集P2P的借款信息、银行信贷记录以及车险违章等信用信息,成为专门挖掘金融数据的中介机构。
信息征集范围将不断扩大。在征集互联网上的信用信息之后,我国征信机构可整合包括信贷、证券、保险(放心保)、政务、司法和电子商务领域的信用信息,专业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以信贷数据为核心的金融领域的信用信息将逐步归集到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发挥国家公共征信平台的基础性作用。传统的社会征信机构将利用互联网技术扩大信息征集范围,同时阿里巴巴、腾讯和百度等互联网公司依托电子商务平台、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等工具征集和整合信用信息。各级政府部门也将以电子政务工程为基础,以服务行政管理和提升司法公信为目标,依托互联网实现各级政府及其主要职能部门掌握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
征信服务产品将更加丰富。云计算、搜索和数据挖掘等技术的进步,将推动传统征信服务升级和催生新的征信产品。传统征信业务进一步优化,比如依托互联网信用信息平台拓宽信用报告的查询渠道,利用互联网环境验证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在互联网平台接入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等小型机构。高端的征信产品也被逐步开发。在互联网上,资金需求方的信息通过社交网络揭示和传播,被搜索引擎组织和标准化,形成时间连续、动态变化的信息序列,能够得出资金需求者的风险定价和动态违约概率,提供更为详尽的征信内容。在拥有完整历史数据的基础上,还可以利用数据挖掘技术提供更为宏观的经济形势预测、行业风险分析和重大风险预警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