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也有可能被判为诈骗罪,借钱不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务的诈骗方式,被称为借贷式诈骗,比较常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
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有哪些区别?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借贷式诈骗与民事债权债务纠纷在表现形式上有很多相似之处,如都是以借款为名转移财产、到期无法偿还债务等等。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在表现形式上有什么区别呢?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主观意图
民间借贷一般是在亲朋好友之间的,双方是友好、互助及信任的基础上达成借贷的。而借贷式诈骗多以欺诈行为取得对方的信任,双方的友好或信任都是假象,是行为人为达到骗财的目的,用尽苦心地刻意培养起来的。
2.采取的方式
民间借贷借款人多是因为急需钱救急,无奈之下才借款,借款的数额相对较少。而诈骗犯罪中,行为人以虚假的理由或隐瞒真相的方式套取被害人的“借款”,借款的数额相对较大,当然,也不排除一些诈骗惯犯经常骗些小钱。
3.对借款的态度
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而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或者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以保障归还借款,借款人是不否认借贷关系的,并积极创造条件还款。